一、外借数量
1、成人读者证:可借成人类图书5册(件)。
2、儿童读者证:可借低幼、少儿图书5册(件)。
(此处图书不包含特藏文献、地方文献、保存本、报刊和音像资料)
二、外借期限
1、纸质图书借期为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10天。
2、盲文图书借期为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10天。
三、借还方式
1.、图书馆各楼层、24小时自助图书馆、城市阅读空间自助借还机自助借还。
2、图书馆总馆、乡镇分馆、城市阅读空间服务台人工借还。
四、续借方式
使用自助借还设备、或拨打本馆中心服务台电话人工续借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、图书外借前请仔细检查,如有缺页或破损,请向工作人员说明。
2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办理续借:
(1)有逾期未还图书。
(2)所借图书已续借过一次。
3、在自助借还机上进行图书借(还)手续时,请务必核验是否借(还)成功,所借(还)图书名称与数量是否正确。
4、若已出现逾期图书,请及时归还逾期图书并到中心服务台缴纳逾期费。
5、为了让更多读者共享馆藏资源,建议按需借阅图书并妥善保管。
6.、如遇问题,可拨打中心服务台电话:0564-5175115。